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历史小说 - 逃离人渣的方法[快穿]在线阅读 -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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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天气算得上很热,但她不知为何还穿着一身长风衣,也许是为了遮掩偏瘦的身材吧。

    “那个,我没有预约,只是想咨询下关于婚姻的一点问题。一楼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您是这方面的专家,今天上午恰好有时间,让我上来问问您。”

    女人局促不安地捏着衣角:“我会好好付咨询费的。”

    她衣服和手提包都是简洁的普通款,这与刘成功向来的标准有所差距。他的信条很简单——客户与律师是双向选择,反正是赚钱的生意,那么他选择有钱人作为客户有什么不对呢?

    其实也无可厚非。但很显然,这与陈成的理念背道而驰,再加上对于女性的一惯自大态度……自然再多的追求招数也无疾而终。

    他正要不情不愿地接待,突然似乎想到了什么,睨了一眼凌逍。

    “婚姻方面呢,我的确做得比较多,不过咱们陈大律师也是这方面专家。瞧,她的实习生还是有经验的宝妈呢。我一会儿还有别的事情,不知道二位有没有空接待下这位女士呢?”

    明晃晃的推脱之意。

    陈成懒得理会这种人,正打算带女人到会客室。但凌逍在一旁突然开口。

    “我有个提议,不知是否妥当。”

    她彬彬有礼地冲女人颔首,温和地询问道:

    “两位律师都是优秀的专家,不如一起进行咨询怎么样?这样您心里更有把握,不用担心万一谁说错了什么,是吧。”

    “放心,咨询费我们是正常按照时间收费,不是按人数的。”

    刘成功/小王:??这新人突然自作主张些什么?

    女人惊讶抬头,目光不自觉瞥向凌逍背后的襁褓上,随后欣喜地用力握住她的手。

    “如果是这样,可就太好了!我真的可以吗?”

    刘成功一把将凌逍扯到旁边,压低声音,语气极为不善。

    “喂,新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凌逍奇怪道:“您刚刚不是才说过,工作水平都是有高低上下的么?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谁的水平高,谁的水平低,交给咨询人来评判不好么?”

    她慢条斯理地抽开手臂,毫不理会对方的怒气。

    “我以为,工作无论性别,都是凭借能力说话而已。还是说——您怕了?”

    陈成已经利落地引了女人到会客室等待,出来时正好听见这句话。

    她微微一笑,上前一把扯住他的领带,平静对视。

    “不敢?”

    刘成功:啊,她靠得这么近,一定是喜欢我!

    怕她们?开什么玩笑!

    “行啊,来啊!”

    第32章 如何逃离家暴老公(六)……

    陈成的会议室布置得清爽简洁, 又不失稳重大气。纯黑的皮质沙发、满满当当的书架,紫砂壶的壶嘴处冒着袅袅烟雾,这一切都不由得让人心情平静。

    就是目前的场景, 有那么点奇怪。

    两男两女, 均是西装革履、神情严肃, 泾渭分明地坐成了左右两边,中间还有隐隐看不到的交错火光。隔着透明的玻璃, 还能看到里面办公室摇晃的婴儿床。

    坐在对面的女人突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

    陈成看出了她的紧张, 俯身倒了杯绿茶:“喝不惯?”

    女人连忙摆手,托起杯子小口小口地饮着。凌逍仔细打量着这位咨询者, 发现她的确穿着朴素、面容沧桑, 但皱纹下掩盖不住姣好的五官,虽然有些习惯性的畏缩,但从饮茶的动作中却能看得隐隐的好气质。

    刘成功有点不耐烦地敲了敲桌子,示意她有话快说。

    女人终于平静下来了一些,思忖了一会儿才仔细措辞:

    “几位律师,没有预约就直接过来实在抱歉,主要我出门不太方便,也不能呆得太久。”她歉疚地笑了笑。

    “我主要想咨询下……怀孕期间如果想离婚的吗, 是可能的吗?”

    怀孕?

    几人均是惊讶地望向她的肚子。刘成功在脑子快速略过各种法条与案例, 然后皱眉确认道:“你现在怀孕了?想要离婚?为什么?”

    女人摸了摸自己仍旧平坦的小腹, 表情温柔而怅惘。

    “是……才两个月。不过也没为什么,只是我不想过下去了而已。”

    刘成功解释道:“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破裂, 你总得有个说法吧?是见面就结婚了、感情基础不牢,还是你丈夫出轨了?如果没有明显感情破裂的原因,法院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更何况你还怀着孕。”

    “如果男人在妻子怀孕时出轨, 这的确是不可原谅的。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即便是出轨,也基本无法实现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毕竟还有和好可能。”

    凌逍还挺意外的,因为刘成功这厮竟然也能吐出点人话。从专业角度来看,也确实是合情合理、有些水平的。再看陈成的态度,显然也不反对刘成功的说法。

    女人却摇了摇头,果断表示否认。

    “不,他没有出轨,我们也认识很多年了。只是……只是我不爱他了,他也不爱我了而已。”

    凌逍一直在观察女人的微表情,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委托人对事实进行隐瞒是常事,尤其是第一次见面的律师,有所保留甚至是正常的。但她隐瞒的……一定是极为重要的事情,绝不是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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