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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白凛品尝着,眉梢微微扬起。 “这便是牛rou?”他说。 荼靡瞪起眼,要将食盒端开,白凛却已经一把按住。 “这是我的!”荼靡道。 “不止你一人的,别人都有。”白凛道。 荼靡冷笑:“那也是沈戢和陈远的,与你何干。” 白凛毫不相让:“你问阿娆是不是与我有关。” 荼靡即刻看向阿娆。 阿娆只觉额头一阵汗意,尴尬得脚爪都抠了起来。 “都有。”她低着头,不敢看荼靡的眼睛,硬着头皮小声道,“荼靡,你反正也吃不了许多,若剩下了便要浪费不是……” 荼靡的脸再度沉下,顿觉自己像个被撬了墙角的老实人。 一个沈戢,一个阿娆,明明是她好心收留他们,还在仙山上为他们找到了容身之所。可如今,白凛勾勾手指,他们就能全投向了他…… “我二人议事,你且去吧。”这时,白凛淡淡道。 阿娆如获大赦,忙向他一礼,逃也似地跑开。 “你我还是不要再兜圈子。”白凛坐回珊瑚榻上,道,“既然要共事,自以信字当头。取辰元珠的道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开诚布公,岂非公平。” 荼靡也懒得跟他纠缠,坦然道:“我找辰元珠的目的,并非伤天害理,告诉神君也无妨。我要辰元珠,是为了弄清我的父母是谁,我为何被送到了仙山上。” 第五十七章 约法 听得这话,白凛的脸上露出狐疑之色:“你不知你父母是谁?” “不知。” 白凛看上去不大相信:“莫非南海仙翁不知?” “连神君都查不到,南海仙翁一介上仙,又如何得知。”荼靡淡淡道,“此事,我言尽如此,轮到神君了。” 白凛恢复了那清冷之色,少顷,开口道:“我要辰元珠,亦是为了身世。” 轮到荼靡感到不可置信。 她万万没想到白凛会给出这样的理由。 他和靖厄天尊的关系,和天庭的关系,以及他做过的事,天上地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神仙,还需要查问什么身世? “莫非神君的身世有甚隐情?”她问道。 “无可奉告。”白凛道,“不过我亦可告知你,此事并非伤天害理。” 他也说一半藏一半,两人都扯平了。 荼靡不再纠缠,道:“接下来,神君可说说,这寻宝的路上,神君能做些什么。” 白凛对这个问题嗤之以鼻。 “我乃上神。”他说,“在人间,无我不可做之事,无我不可去之地。” “那可不一定。”荼靡毫不客气,“若真是如此,神君先前又何必借助阿娆。” 这话,白凛无言以对。 “你除了这个还会说什么?” “只不过提醒神君,无论我、沈戢还是阿娆,都是凭自己本事吃饭。”荼靡道,“神君要入伙,亦不可两手空空。” “我可做你们做不到之事。”白凛道,“比如你们那寻宝之法,费时费力。缓慢笨拙,照你们这般找,再过百年也未必能找全。” 那语气甚是傲慢,荼靡按捺着,道,“神君另有省事的办法?” 白凛道:“经纬司南乃女娲留下的神器,灵力无穷,碎块的气息不难找寻。我只要开启灵觉,世间无我不知之事,亦无我寻不到之物。” 荼靡听着,明白过来。 灵觉,顾名思义,乃对灵物的觉察之力,俗称开窍。 人为万物之灵,会说话,会思索,比世间的其他生灵聪明百倍。但有得必有失,也是因此,人的灵觉远不如飞禽走兽。比如每当天灾大难之前,鸟兽们会逃遁四散,人却总是茫然迟钝,不明所以。 简而言之,狗尚能循味寻物,麒麟当然就更能了。 荼靡想,也难怪。别人不当人,会被骂禽兽,而白凛,就是禽兽之王。 “原来如此。”荼靡好奇道,“那么神君如今可知道,碎块到底有多少,分别在何处?” “不能。”白凛却道。 荼靡愕然:“为何?” “碎块散入人间已有许久,早已被瓜分藏匿。”白凛道,“如那蛹魔一般,世间妖物,一旦觉察,必蜂拥抢夺。故而持有者无不小心翼翼,千方百计掩盖其气息,让别人难以察觉。先前那陈远不知这是何物,轻易交了出来,实属侥幸,往后,只怕不会再有这等好事。” 荼靡明白过来,觉得确实不无道理。 “如此,便到了第二件事。”她说,“你我日后既联手,有些话还是要说清楚,须得约法三章。” 白凛微微抬眉。 见他似乎正将目光落在自己的唇角上,荼靡随即道:“这约法三章并非血誓。你我既成联盟,自然要以信义为先,神君自诩一言九鼎,我们便立个君子之约。” 白凛并不反对,道:“如何约法?” 荼靡道:“其一,日后寻到司南碎块,神君不可抢夺,亦不可再欺负阿娆,迫她做偷鸡摸狗之事。” 白凛就知道她会说这个,露出一丝不耐烦,道:“其二呢?” “其二,所有司南碎块,都要交给我,由我来保管。” 白凛随即道:“交给你,岂非就成了你独吞?” 荼靡道:“不交给我难道要交给你?你带回天道宫去,一旦被发觉,收归天庭,我等还寻什么辰元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