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人

    久违的,惊险刺激的选项。

    ……哼。

    我选择将右手探入怀中,在对方扣下扳机之时,往下一蹲,躲过第一颗子弹,接着快速缩短距离,打飞了他手中的枪。

    手枪坠地。

    呼,好险,看来我身手还没有完全退化。

    眼见武器被夺,值班人连忙去抢掉在地上的枪。

    我犹豫片刻,任由他拿起枪,再次对准了我。

    没有绝对选项捣乱,我的意愿是举手投降。

    于是,我慢慢举起双手。

    砰——

    砰砰砰砰——

    一发子弹,然后是连发。

    我估计错误,没想到刚才贸然出手的行为太具威胁,足以令对方施展正当防卫。

    而我的身上应该会因此多出几个窟窿。

    可是没有。

    对方的子弹打完了,我毫发无损。

    “怪……怪物!”值班人失声大叫。

    警铃声忽然大作——他按下了某处隐藏的紧急呼叫按钮。

    等到全副武装的警备们赶到,我立即顺从地举手投降。

    确认完牢房的受损程度,当然是没法继续使用的,于是我被押送到更远,看起来更牢固的一间。

    后面的人把我往门内推,“进去!”

    背上挨了警棍的一击,我一个踉跄,差点迎面摔倒。

    来不及发出疑问,后续的攻击就来了,我抬起胳膊防御,没想到对方打开了电流开关,手臂瞬间一麻,失去了反应力。

    “为、为什么?!”

    在如冰雹一般砸下来的攻势中,我叫道。

    “这就是逃狱的下场!”

    “不是,我没……”

    没有人听我辩解,下手反而更重了。

    “避开脸,后天就要开庭了。”

    “后天?最快不是也得一星期吗?”

    “不清楚,反正这家伙有点来头,不消消气焰,以后有我们好受的。”

    重击与随之而来的耳鸣,使我逐渐听不清他们讲的话。

    听到了也没有意义,我已经毫无反抗之力。

    用沙袋来形容应该更加恰当。

    半死不活地躺了很久,漏进来的灯光让我知道如今是白天。

    “新来的家伙就是这样不知好歹。”门外有抱怨的声音。

    我转动眼球,看到门缝下的影子在移动。

    “既然不想吃,今天的份就没有了。”那个人说着,走远了。

    张了张嘴巴,本来想叫住门外的人,可是身体痛得不听使唤,似乎真的没那个食欲,便放弃了。

    可是,至少想喝点水……

    算了。

    地板太冷,我费了许多工夫,终于爬上了床,盖上被子。

    寒冷并没有缓解多少,也许是我麻木了。

    只能企盼身体能自己快点恢复。

    后天,不,明天开庭,那时候我……先睡吧。

    经过一天一夜的休息,虽然有些摇摇晃晃,我好歹能自行走路了。

    要是在我原来的世界,哪会好转得这么快。

    但以我积累的经验来看,这是正常速度。

    “这样不好交差。”唯一不满意的是押送我的人,“这次和以前不一样!你们下手怎么不轻点!”

    结果是交给医务人员打了止痛剂之类的东西,除了脸色不如往日,行动暂时顺利了不少。

    我也不必担心别的问题,接下来只需要我乖乖站在被告席就行。

    “被告,道乐宴。”

    听取指控。

    “涉嫌残忍杀害十二人,本人在被逮捕后已供认不讳。”

    指出罪状。

    “现由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要求公开审理。”

    陈述缘由。

    “法官,请看我和申请书一起递上来的鉴定书。”酷拉皮卡(女装)站在我的左前方,身着黑色西服正装,后背挺直,精神抖擞,似乎颇有自信。

    “这份精神鉴定书可以证明,她的心理状态极易受到外界影响。失去意识后便遭到逮捕,在非正常的状态下录口供。”他说,“那份认罪的口供不能作为有效文件。”

    “被告人道乐宴,你要否认之前录的口供?”台上传来闻讯声。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

    对方重复了一遍问题。

    尽管止痛剂隔绝了痛觉,身体的疲惫和无力感并没有消除。

    “我……”想了想,我决定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杀那些人。”

    “那你当时为什么要认罪?”

    “……头脑发热。”

    旁听席一片哗然。

    法官敲打法槌,示意安静,“指控方要求传唤证人。”

    走进来的是一个我没见过的年轻男子,据称是住在案发现场隔壁的住户。

    “那天下午,隔壁一直有吵闹声,最后似乎是打起来了,然后就没了声音。后来我觉得有点奇怪,就出门看了一眼,看到门口的血迹,就报了警。”他说。

    “尸检报告也能证明,多数死者在死前遭受过殴打,身体和头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在遭到被告人杀害时,没有足够的反抗能力,才造成无一人幸免的惨剧。”指控方代表说,“证人所提到的吵闹声,可以认为是此次的犯罪动机,很明显是因为争执动了杀机——这是十分常见的现象。”

    法官旁边的陪审员看向我,“被告人请说明当时的情况。”

    “没有起争执。”我否认了,“只是我在那里大倒苦水,闹得太吵了。”

    “死者生前的伤是在和你一起的时间段产生的,你如何解释?”

    “我……我确实,喝多了,打了他们。”我调出仅有的记忆,“可是我……我没有真的下重手,只是随便出口气。”

    “在口供里,你提过死者和你是类似于上级与下属的关系,所以他们全程没有反抗吗?”

    “……对。”

    旁听席的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

    “不排除他们是自愿被杀的?”

    “我……”

    “在这起案件之前,你记录在册的不良记录就有多项。”指控方代表说道,“除了酗酒,违规驾驶以至于驾照被吊销,也曾经聚众斗殴,引发数次暴力事件。甚至在公众平台上与人大打出手,这是有目共睹的。虽然你不肯完全承认,但是包括死者在内,你确实和黑帮关系甚密。”

    他所说的句句属实,我无从反驳。

    “有消息称,他们现任老大就是你捧上去的,所以一直对你格外尊敬,并且大力支持你在外的偶像竞选活动。”他向法官展示了数张应援现场的照片,“以你在组织里的关系,为了发泄不满,杀死底层人员,不是件大不了的事。可惜你酗酒成性,醉倒在犯罪现场,才被抓了个正着。”

    “目前犯罪嫌疑人只有你一人,按照以往的记录来看,你也具备独自犯案的能力和动机。如果找不出其他嫌疑人,现有的证据已足够定你的罪……不要试图隐瞒什么。”

    “发泄不满?!”我没想到判决会如此草率,“再怎么样,我……我再怎么样也不会随便杀人!”

    “不随便就可以杀人吗?”对方钻了我话语里的空子,“就是说,有理由便可以杀人。前天你试图越狱,难道不是畏罪潜逃?”

    “我不是……”我的否定十分缺乏底气。

    “你有什么证明吗?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无罪?”

    “……”

    “没有,能证明你无罪的证据一件都没有。”对方以十分确信的口吻下了定论。“那就是有罪。”

    “住口!”一番话下来,我认为他对我充满偏见,可我暂时又找不出应对的话,不由得怒火攻心,“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暴行是无法阻止正义的。”对方越发理直气壮。

    我踢掉被告席的栏杆,“那我就合了你的意!”

    闪开试图制止我的两名警卫,我扯断连接手铐的链条,朝指控方代表的下巴挥出拳头。

    即将接触到对方之时,一只有力的手捉住了我的手腕,是我的辩护律师,酷拉皮卡(女装),“住手。”

    抬眼看向酷拉皮卡,他以眼神表示他绝不在此让步。

    我握紧了拳头,指节似乎在咔咔作响。

    算了,我现在敌不过他。

    “到头来……”我甩开了手,“你,你们,全都是我的敌人!”

    没有人相信我。

    没有人相信我没杀人。

    连我自己也不能确信。

    我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了,真不知道酷拉皮卡为什么要站出来当我的辩护律师,曾经对他抱有些许希望是我的愚蠢——他是来看我笑话的。

    等我退回到被告席,其他人同样小心地回到自己原位附近,尽量与我保持着距离。

    身边的警卫打开了手枪的保险,一刻不离地盯着我,示意我不要轻举妄动。

    哼。

    我弯腰脱下左边的鞋子。

    往背对着我的酷拉皮卡扔过去。

    警卫们没料到我转移了攻击目标,眼睁睁看着鞋子砸中酷拉皮卡的后脑勺。

    两只枪对准了我的脑袋,“不许动!”

    捡起鞋子的酷拉皮卡走了过来,把鞋子放到我跟前的桌子上,“还给你,鞋子穿好。”

    “卑鄙小人!”我在枪口下至少还能动动嘴皮子,“杀了你!”

    “那你应该扔点鞋子以外的东西,要不然就老实点。”酷拉皮卡极为平静地说,“在你被一枪爆头之前,不吃点苦头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选吧:1.展示实力  2.认怂】

    “……”我扭过头,不再看他。

    “刚刚的大家看到了吗?没错,这就是被告人的本性!”指控方代表抓住机会,慷慨激昂地伸张正义,“我们决不能让这种恶人逍遥法外!”

    旁听席上的人们在他的鼓动下群情激愤,“还有什么好审的!”“可恶的罪犯!”“关他个几百年!”“死刑!”

    喂喂,最后那个,这个国家不是没有死刑吗?

    “对,死刑。虽然死刑现在是被废止的,但是大家可以联名情愿恢复死刑!”指控方高抬起右手,再重重地往下一挥,指着我说道,“在我们这样治安良好的和平国家,竟然出现了几百年来,前所未有的极恶犯罪事件,简直令人发指!之前考虑到公众影响,没有透露的某条案件细节,今天终于获得了公开发布的准许!”

    二楼的工作人员打开投影仪,将一张照片投射在展开的影屏上。

    那是一张做了马赛克处理的图片,红乎乎的一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为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着想,这张现场拍摄的取证照片做了模糊处理。当时犯罪现场的情景,在场的警员,无一不感到骇然,有很多人立刻就吐了。”指控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那十二名死者的死状实在是太惨了!不仅是生前遭受被告人的殴打,还被砍成了数块!到处都是血和流出的内脏脑浆,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才把各个尸体复原!而这个长得小孩模样的恶魔,就在那之中呼呼大睡!若不是她醉得不省人事,罪行也不会bao露!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有这种事吗?!

    我感到后背发凉,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别的什么。

    “提醒一下,你漏掉了一点。”酷拉皮卡等指控方的发言告一段落后说,“除了死者和报告人,现场取证采样的结果里,还有第十四人的脚印。不能排除是第十四人杀人后栽赃给被告人的可能性。”

    “脚印?第十四人是真凶?你也知道因为现场混乱,对取证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指控方不以为然,“案发地点原本就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人员流动频繁复杂,一间屋子里过有多少人的脚印谁也说不清楚。你单拿一个恰好没被血完全盖住的脚印做文章,未免太过牵强。”

    “不过,我早就料到你们会拿那个脚印脱罪!那个脚印并不完整,最多只能推断出身高。”他接着说,“一般情况下,脚印和身高的比例大约是一比七。推测出来的身高是155至157之间,以我国最新的平均身高数据进行对照,年龄应该在13岁左右——小孩子不可能有这种作案能力。”

    “你不是说一般情况吗?以被告人144的身高来看你说的平均标准,她的年龄应该连十一岁都不到。”酷拉皮卡说,“你不能保证所有人都符合平均身高标准。”

    “我明明是150!”我大声抗议。

    “世界上有没有那么多偶然,不是你一人说了算的。”指控方无视了我的抗议,“我们需要证据。你要求提前开庭审理,难道说你找到了第十四……的替死鬼吧!”

    酷拉皮卡也无视了我的抗议,“很遗憾,没有找到。”

    “缺失的线索可不止这一条。”他询问指控方,“最重要的,将死者分尸用的凶器,你找到了吗?”

    “关于这个,得问问本人了。”指控方眼见我被人用枪辖制不能动手,气焰异常嚣张,“认罪吧!你的罪行已经是板上钉钉,你的辩护律师帮不了你!如果愿意坦白,以此证明你还有一丝人性,善良的人们愿意宽恕你,让你的余生可以在监牢中用忏悔来度过!”

    “认罪!”“认罪!”“认罪!”“认罪!”xN

    旁听席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震耳欲聋。

    “闭嘴,闭嘴!!!!!!!!!!!!!”我歇斯底里地大叫,想要压过他们的声音,“我不认罪!!!!!我不认!!!!!!!!!!绝对不!!!!!!!!!!!!!!!!!!!!!!!!”

    “那就死刑!”有人叫道。

    “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xN

    这次的呼声更大了,足以埋葬我一人的声音。

    方才用力过猛使得我嗓子发疼,弓下身咳嗽了几声,眼角似乎渗出泪来,“……可恶。”

    扭过头,我发现酷拉皮卡也在看着我,既无同情,也无憎恶,眼里没什么表情,像是个高高在上的旁观者。

    什么我的辩护律师?

    他才是离我最远的那一个人。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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