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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我们送回到酒店之后,Lyle在我的房间里呆了一会儿就走了。他离开之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终于有机会敞开来说说话。mama问我婚礼的事情,我一一回答,顺口说起自己现在已经不工作了。

    “你不上班了?”mama很惊讶,我这才想起来,一直没有跟他们说过我被辞退的事情。我推说是因为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律所又不太好请病假,才辞职的。有几秒钟时间,没有人讲话,我突然明白他们可能也跟我一样忐忑吧。我想让他们放心,想告诉他们我现在不用担心生计的事情,日常生活所有的开销都由Lyle负担,每个月定期还有一笔钱转到我帐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觉得这会让他们放心,而且我也说不出口这样的话。

    让我觉得安慰的是,至少Lyle对我父母还是很尊重的,场面上也尽力帮衬了。但同时也尽量减少和他们接触的时间,租了一辆车子雇了导游陪他们游览,偶尔一起吃顿饭,到酒店来接我也就是礼貌的上来打个招呼就走。我想,姻亲嘛,应该也就是不过如此,处不来的疏远一些也好。一切相安无事,直到Lyle提起蜜月的事情。

    “我们可以去国外生活一段时间,这个季节的瑞士很好玩。”他这么说。

    “肯定死了,我又不能滑雪。”我不以为然。“而且这里对我来说就是国外。”

    “日内瓦湖问起来有海洋味儿香水的味道。下雪的时候,洛桑看上去就像水晶球里童话之城。我们可以一直住到四月份喷泉开始喷水。”他继续诱惑我。

    “到那时候Caresse已经很大了,我不能坐飞机怎么办。”

    “可以在法国生孩子,我就是在尼斯出生的,那间医院的产房甚至都可以看到地中海。”

    “那我爸爸mama怎么办?我想让我mama陪我到小孩满月。”

    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没有说起过这个。”

    “我跟你说过他们的签证是六个月的,返程机票也定在7月份了。”

    他看着我,回答:“他们可以在美国住一段时间,到处玩玩。不过结婚之后,应该就是我们两个人生活。”

    他说的很严肃,我也有点不高兴了,但还是抱住他的腰,脸贴在他胸口上,默认了他的想法。

    曾经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人,可以说个性都很强吧,我要往西,他要往东,谁都不会让谁,可能就那样一东一西的走散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迁就他了。

    48)请柬

    请柬,在我眼睛里似乎是个魔障。只因为十年以前,曾经有三百张请柬在曼哈顿某栋高级公寓的垃圾管道里提前结束了自己的使命。这一次,没有那么多,总共八十五张,白色的,上面有个缎带打的蝴蝶结,里面夹着写明婚礼、鸡尾酒会和晚宴时间地点的折页,搭配同色的小巧的信封。我和Lyle两个人坐在窗边的写字台前,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写完了。我的字规矩工整,他的大而且漂亮。

    我们请来参加婚礼的人并不很多,有两个人我犹豫了几天时间,Nick和Rona。

    十一月从洛杉矶回来之后,我跟Nick就没有再见过面,只通过一次电话,告诉他,我要结婚了。

    “那太好了。”他回答:“你们是个家庭,你,Lyle,还有宝宝。” 他后来就一直叫它宝宝,不叫名字。

    最后,我还是寄了一份请柬给他。收到之后,他在MSN上留言对我说抱歉,婚礼那天,他已经回香港过年,一直要到元宵节那天才回纽约。又过了两天,他按照请柬上的回信地址寄来一份礼物,一只系着米色缎带的盒子,里面是个宽口的水晶花瓶。花瓶拆开之后就放在新居客厅的壁炉架上面,总是插着一束鲜花,稍有枯萎了,不用我说,女仆就会自觉更换。后来登记礼物的时候,我忘了把它写进那个Excel表格里面,之后想起来也懒得在加进去,反正总不会忘记是Nick Tse送了这个花瓶给我。

    至于Rona,我不知道是不是该请她,我请了几个从前的同事,照理老板也是要请的,至于来不来就由老人家自己定夺了。但是她的情况有点复杂。我还没想好,却发现她的名字已经在Lyle的名单上了。不过她最后也没有来,寄来一张卡片,手写的,祝我们快乐。

    49)傧相

    按照教堂的大小,婚礼策划师建议我们去找三个伴郎三个伴娘,总共六个傧相。我跟Lyle相视笑了一下,我猜他一定也想到了那个玩笑,关于花钱雇个伴郎的笑话。一年多以前,在那个地下车库里,我们都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真的会有一天要讨论傧相的问题。

    我检视了一下自己的交友圈子。我从小跟女孩子处不好,长大之后更是只有一些比较疏远的一般性的女朋友。最后就请了两个经常一起玩的法学院的同学来帮忙,其中一个也就是帮我看婚前协议的那个姑娘。剩下的一个名额,在我奶奶隔着太平洋传来的强烈要求之下,留给了我的一个远房堂妹,那个时候她正在佐治亚一间大学读一年级。我只在好久之前的红白喜事上见过她几次,对她只有个模糊的印象,还是爸爸告诉我她后来变得挺胖的。因为还要上学,她要到婚礼前一天才能到纽约,我通过电子邮件要了她的三围尺寸,请婚纱店的师傅照数字把礼服先改好。看尺寸,她到美国之后一定是下功夫减肥了。

    在机场看到她的时候,我有点惊讶,她确实变的挺漂亮的,很高,身材很好,黑色长发,发稍微微烫卷,眼睛又大又亮。更加叫我惊喜的是,她绝对是个跟谁都自来熟的典型,从一开始就挽着我的胳膊走路,和我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是多少年的好朋友一样,尽管两分钟之前她刚刚告诉我,她的英文名字是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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