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小酒馆 第100节
书迷正在阅读:身为队长,必须高冷[电竞]、霜糖(1v1)、强势金主(gl)、[系统]徒弟是只小狼狗、我靠做饭成了天师团宠、灵魂声噪、说好的废柴小天师呢、万人迷omega修罗场实录、撩完魔尊后仙君跑路了、离婚后遇上儿子亲爹[星际]
他记得墨影带江喵离开的时候,江喵还只能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外崩呢,现在居然能有这样的效果了,看来,墨影真的把江喵教得很好。 他如果和墨影在一起,注定是没有孩子的,额..虽然也有别的手段能生,比如再去女尊摘一次果子什么的。 但他没这个心理准备,也接受不了,让墨影生..咳咳,如果墨影愿意的话,他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咳咳,想远了。 他们以后有江喵这个猫儿子就够了,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这多好。 至于江喵要跟着墨影学法术,他是赞成的,虽然他是凡人,但猫儿子是半妖,还是学点本是很重要的。 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不可能永远跟在他们身边,以后总要出去跟别人交朋友的。 只不过,“不可以随便在我们这个世界用法术哟?” 江秋白忍不住叮嘱,“我们这个世界是没有猫会变成人的,你也不能随便在外面变身,记住爸爸的话了吗?” “记住啦,爹爹也这么跟喵说过。”江喵又淘气的问:“那喵在酒馆能不能变身呢?” “可以,只要酒馆的大门是关好的,你可以随便变,想怎么变就怎么变。” 江喵乐了,“喵就知道爸爸对我最好了。” 江秋白忍俊不禁,他的猫儿子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还是这么爱撒娇。 转身打开衣柜,“这些衣服都是前段时间给你买的,现在天气冷了,还是多穿点衣服。” 江喵欢欢喜喜的收下了,他已经变成半妖这么久了,以前又跟爸爸在人类世界生活了那么多年,接受新鲜事物是很快的。 他知道,作为一个正常人,是要穿衣服的。 虽然他现在不怕冷了,但这些都是爸爸买的,嗯嗯,都还挺好看的。 显然江喵也有自己的审美,用小法术给自己换上了爸爸买的衣服。 “好看吗?爸爸。” “好看。”江秋白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想不到你都能用法术换衣服了,厉害呀,我的喵。” 江喵骄傲的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这是他学得最快的法术了。 “那以后也要跟着上神继续学习别的法术哟。”江秋白意识到,或许可以不送江喵去上学。 基础的知识,他能教。 江喵毕竟是半妖,还是生活在上神的世界比较合适。 父子俩一片温情,墨影在一旁,脸都要黑了。 “江喵。”墨影冷声喊道:“你出去跟那条人鱼玩会儿,我跟你爸爸有话要说。” 江喵:“..”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此刻身上在发光。 比屋里的夜明珠还亮。 意识到他爹爹的眼神,不禁打了个哆嗦,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蹦蹦跳跳的出去找余可可了。 嗯,余可可是美人鱼,美人鱼不是鱼,美人鱼是不可以吃的,要跟他做朋友。 砰地一声,房间门被墨影挥手关上了。 江秋白本能的紧张,“你,你要干嘛?我可告诉你啊,不准乱来,把门给我打开。” 墨影看着他那张不停巴巴的小嘴儿,小嘴儿上还带着被吻过的殷红,看起来别样的诱人。 他知道,知道小老板故意说有人找他要联系方式的,但他就是忍不住。 忍不住想要过来盖个章,他知道小老板喜欢他。 呵,虽然这小老板磨磨蹭蹭,到现在都还不肯跟他告白,但他也不能让小老板觉得自己不够主动。 单手揽过小老板的腰身,低头又吻了过去。 江秋白赧然,偏过头去,“喂,你,你到底要干什么?不,不,不准亲我。” 语气凶巴巴的,但是声音却跟蚊子似的。 他又推了推墨影的胸膛,顺便乘机吃个豆腐,“不,不准这样,我没同意,你不准亲我。” “呵。”墨影注意到他的小动作,语气轻飘飘的,“上次是谁趁本尊不注意,偷袭本尊的?” 江秋白说不出话了,那不是气氛到位了,然后情不自禁嘛? “乖,让本尊再亲一亲。”墨影再次低下头,语气温柔又带三分色气,“你好甜。” 江秋白却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脖子根儿都红了,什么叫你好甜? 哪里甜了? 又没吃糖! 墨影低下头,用鼻尖蹭了蹭江秋白的耳朵尖尖,“让亲吗?小老板。” 江秋白觉得自己更热了,这墨影到底是打通了什么任督二脉? 上次亲一下唇角,躲他这么长时间,这一见面就这么主动。 有点招架不住啊! 温热的呼吸散落在耳边,让他又想起了那日墨影给他戴耳钉时的场景,眸子往上一瞟,墨影左耳上的钻石耳钉闪耀着特有的光泽。 咚!咚!咚! 运动手环提示,心率突然提升了五到八次。 江秋白闭上眼,感受到炙热的呼吸,跟循着本能,吻上了那张唇。 小老板的主动,墨影不会再拒绝了,也不会再说什么亵渎神明的话了。 呼吸纠缠,情意guntang。 一个母胎单身,一个万年光棍儿,头一次知道,亲吻原来是这么让人愉悦的事情。 上瘾。 半晌之后,两个新手喘着气,微微分开,又同时别过头去。 江秋白忍住不笑,他觉得自己害羞是正常的,但墨影现在不怂了,又这么主动,害羞久不至于吧? 怎么这么纯情啊。 等到墨影再次低头的时候,江秋白无论说什么都不行了,再亲下去,他觉得自己的嘴都该肿了。 今天还有正事呢。 到时候怎么见人啊。 黏黏糊糊的推开墨影,转身又打开了衣柜,“我,我前几天也给你买了些衣服和日用配饰什么的,你看看喜不喜欢吧。” 喜欢是相互的。 墨影助他良多,说句俗气点的话,就算把他卖了,也偿还不起这样的恩情。 但是他喜欢墨影,纯粹的喜欢,排除掉那些我欠你多少,你为我复出多少,他也想像普通情侣那样,为彼此做点什么。 至少,别的情侣之间有的,他也要给墨影。 他之前也纠结过,凡世间能买到的东西,或许墨影这种活了上万年的神仙都不屑一顾,但那又怎么样呢? 他就是一个凡人。 尽他所能,给墨影最好的人间烟火。 江秋白笨拙的从衣柜里拖出一个箱子,打开,“这个是衣服,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款式,就随便挑了几套。” 基本上都是些简单的款式,颜色也偏黑灰青这个色系,以墨影的身高和颜值,怎么穿都不会踩雷。 “红色?”墨影在江秋白给他翻看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那放在最底下,唯一的一抹红色。 “啊,这个啊。”江秋白把那件红色拿出来,展开,“是一件呢大衣。” 当时他在杂志上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就莫名觉得这件红色的大衣肯定十分适合墨影。 江秋白把配套的衣服裤子和鞋子都拿出来,“我看杂志上搭的就是这一套,你要不要试试?” 里面的内搭是黑色的,墨影应该能接受吧。 江秋白此刻有点儿像愣头青第一次送对象礼物时的那一种忐忑。 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墨影穿红色的衣服,哪怕偶尔变一套情侣装,也没有红色的。 因为他基本上也没什么红色的衣服。 墨影没说什么,伸手点了点衣服,顷刻间,他那一身几乎万年不变的黑袍换成了江秋白给他买的那一套。 红色的呢大衣,内搭微微有些修身,勾勒出了他完美的身型,黑色的长裤,显得那一双腿更加袖长笔直。 江秋白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果然,这套衣服真的很适合墨影,比杂志上的模特穿得好看太多了。 要是设计师看到这么一套衣服,估计都得找墨影合作了。 “还合身吗?”江秋白觉得还行,但还是要墨影觉得合适才行。 墨影有点不太习惯的动了动胳膊,“合身,感觉如何?” “超-好看。”江秋白毫不吝啬自己的彩虹屁,“你绝对是穿这套衣服穿得最好看的人。” 墨影的眉目五官,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属于浓颜系的。 这样的颜值,鲜艳的色彩不会夺取他本身的光辉,反而会沦为他的陪衬。 或许,以后还可以试试别的。 江秋白小声嘟囔着,“这么好看,都要舍不得带出去给别人看了。” 墨影眉目染上笑意,“小老板不喜欢本尊穿给别人看,那本尊就只穿给你看。” 江秋白赧然,“哪有?我可没这么说,衣服嘛,就是要穿出去才行。” 墨影也不拆穿反驳他,反而嗯了一声,又道:“你说得有道理。” 江秋白又问:“鞋子还合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