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书迷正在阅读:剑君她只想吃软饭、治愈黑莲花女配[穿书ABO]、王爷和臣妾生个小郡主吧、[综漫]当齐木的超能力叛逃、[综漫] 讨人喜欢的绘梨同学、[综漫]在名柯世界当刑警、[综漫] 月黑风高婶出没、[综漫] 咒术养崽app、[神话同人] 道祖的咸鱼情缘、[主排球]侑佐久甜饼
说着,又望向妻子有些红的眼睛,有心想安抚一番,却碍于城门人来人往不好开口,只得以眼神询问对方:她们母女怎会出现在咸阳? 他妻子姓王,单名一个姝字,亦是邯郸城贵女出身,她心性飒爽,素来无娇滴滴矫情之态。 饶是如此,自当日听闻自家良人险些被赵王派人所杀、眼下正跟随秦人在逃亡的路上之后,她便再也放不下心来。但看着家人个个强颜欢笑的神色,她也心知大伙如今皆在为良人担忧,哪能再哭哭啼啼扰乱众人心神? 是以,她只敢在夜深人静时独自以泪洗面,直到今日右眼突然跳个不停,心口也咚咚直跳,这才寻了个借口,抱着离不得身的幼女悄悄来到城门张望。 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日良人会来到咸阳,会好生生活着来到咸阳! 此刻果真见到李牧,又见他左臂包着麻布,她自是既欢喜又十分担忧,哪顾得上看李牧的眼色?只第一时间着急问道,“良人,你这手臂怎的了?” 女子到底要心细些,她心知李牧没有验传,但带他来咸阳的秦人肯定有啊,遂又大声朝身后牵马走来的李信喊道, “这位小兄,可否快些让我家良人进城?我要为他看看伤口!” 正在身后观察对方的李信闻言,急忙丢下马匹与车队小跑上前,取出腰牌验明身份后,便带着李牧进了城门,笑吟吟朝王姝拜了个礼,道,“侄儿李信拜见叔母!” 他暗暗揣测着,怪哉,分明王上并不知自家叔父遇险逃亡一事,怎会早先一步将李氏家眷接来了? 不过想到九公子先前送来那神奇的火鸟,他顿时又恍然了,想必是小仙童早已预知此事... 一旁的王姝,正为这突然冒出的大侄子惊诧之时,李牧眼下却毫无心思介绍李信,他一把接过她怀中的幼女,边跟着她往城里走,边压低声音急切问道,“你与瑜儿怎来咸阳了?阿父他们可有同来?” 李信忙竖起了耳朵,只见王姝边瞟着李牧手臂的伤口,边温声道,“良人,还是我来抱瑜儿吧,你这手臂...” 李牧直称无妨,早已大好了,仍是抱着孩子不撒手,听妻子继续道,“是秦王先前派人将我等接来的,如今我李氏一族全来了,秦王还为我等赐了大宅子,往后便能在咸阳安置下来了...” 李牧闻言心间先是一松,继而又焦急看向妻子道,“大宅子?阿父怎能收下秦王赐的宅子,我李氏一族,此番已承了秦王天大的恩情,切不可再收这宅子了,欠下这等人情债,往后如何能还得清...” 李信听着这话,心头却不由一抖,叔父这话说的,他要与王上算清人情债?这是不想做我大秦臣子之意啊。若他有心为王上效力,便会心安理得地,接下君王之赏赐... 他飞快回想了一番,一时懊恼不已:是也,当日叔父只说随自己来咸阳,并未许诺会在秦国入朝为官,是他之过! 正在李信想着该如何劝服李牧之际,却听王姝笑道,“我等身为秦人,良人身为秦国臣子,得君王赏赐哪要还甚人情?你只安心为秦王效力报答他之恩情便罢了...” 李信眼中精芒一闪,顿时望向李牧,秦人?臣子? 对方猛地顿下了脚步,不敢置信地看着妻子道,“尔等怎会..这般早便在秦国傅籍了?我..又何时成了秦国之臣?” 他怀中的幼女却拍着小手喊道,“阿父,咸阳好,秦王好,瑜儿喜做秦人,不喜做赵人,更不喜赵王,他是坏人...” 李信忙狠狠用赞许的目光看向李瑜,好孩子,阿兄回头送你一份大大的见面礼! 李牧摸了摸女儿的头发安抚她,却见妻子一脸不解看向自己道,“我等在赵国既已活不下去,来了秦国自是要傅籍的啊,此事连同你被秦王封爵一事,皆是阿父进宫找秦王商议定下的,良人莫非不愿意?” 他有心为妻子解释一番自己的盘算,却碍于李信寸步不离跟在身旁,眼下又木已成舟,一时只得歇了心思,摇了摇头,便心事重重抱着孩子重新迈步朝前走去。 秦王之大恩,他固然是要报的,加之此番前来,他还想求秦王为代郡施粮,自是做好了要为秦国效力的打算。 但他乃是重情之人,先前为赵国效力多年,又多年将秦国视为死敌,两相情感权衡之下,自是不忍率领秦军踏上祖辈守护的故土,与昔日之赵国同袍为敌。 故而,他此番打算与秦王商议,不参与秦国征伐赵国之战,而用自己边境养马与训练骑兵之经验,为秦国养出大批优良骏马,再练出一支庞大的骑兵,数年后亲自率军前去攻打匈奴,为秦国占领阴山以北大片茂盛草原,如此,不但能补齐秦国军事最大的短板,亦能为秦国开疆拓土。 待功成事了报完大恩,他便会带着家人离开秦国,寻一处静谧之山林隐居。是以,他只愿以客卿身份留在秦国,并不想让家人傅籍做秦人。 但他未料到,自家阿父此番竟匆匆将李氏一族的命运,与秦国牢牢捆绑在一起了... 思及此,他脑中猝然闪过一道灵光,不对! 阿父虽因腿伤告别朝堂多年,却与宗室大臣皆保持着良好往来,以他之智,定不会胡乱应下秦王此事,其间必有他不知晓的隐情... 这隐情,定是让阿父对秦国万般感恩戴德,才会以李氏子孙为酬谢,来报答秦王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