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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一结,就算纪戎再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管辖权又到了城南,那还不是随他们怎么办。 孟昭获权衡好利弊,也不装了,直接承认道:不必提取我的DNA样本了,孟厌确实不是我亲生的,他是我哥孟昭猷和江雪君留下的孩子。 他当即写下陈述书,推给桌案对面的纪戎。 你自行拿去公证,现在就把调解书签了,我今天就要带孟献回去。 他怎么可能直接提供自己的生物样本?那可是后患无穷的事。 纪戎坚持,孟厌的出生证明总在吧? 早没了,我哥嫂死后,他们住的那栋楼天干物燥失了火,什么都没留下,我这才把孟厌接到身边养着。 你实在想要的话,我哥还有两件遗物可以给你,但字,要先签。孟昭获点了点已经拟好的调解书,软硬兼施。 天擦黑,纪戎从莲华路最大的那间别墅里出来,手里提着个朴素的塑料袋,里面据说是孟厌亲生父亲的两件常服,被孟厌的爷爷一直收着睹物思人。 也是刚从老爷子的遗物里翻出来的。 撞坏的车拖去修了,他得步行到商业街才能打到车。 正想着心事,穿着碎花裙的胖保姆从后门追了出来。 -------------------- 法律程序上和机构设置均为虚构,但也有部分设定有迹可循: 1.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管辖;民事案件基本是原告就被告。 2.财产侵占是自诉罪,故意伤害是公诉罪,后者要求受害者至少轻伤,且原则上不可以私了。但实务中如果是亲属间的纠纷且达成调解,可不以犯罪论处(有争议)。 3.开车故意撞人一般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而非交通肇事。(解释: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观上应该是过失,而故意撞车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 当然,派出所立案只需要存在需要追究刑责犯罪事实,且有管辖权即可,不需要明确罪名。 4.死去多年的人的遗物中可以提取出dna做鉴定,有现实案例。 第38章 心爱的兔子玩具 先生,等等。胖保姆李姐年纪不小了,跑得气喘吁吁,一把拉着纪戎站到暗处。 纪戎只当还有遗物未交,站定不语。 先生确实是孟厌的配偶吗?李姐喘匀了气,探究的眼神不停往纪戎身上招呼。 纪戎点头,注意到她手里提了个帆布包。 年迈的女人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她露出了点愧疚的表情,愣了愣神,有些突兀地和纪戎回忆起孟厌以前的事。 孟厌很小的时候,有一只心爱的兔子玩具,玩脏了之后不肯扔,被江夫人丢洗衣机里洗了。 他就趴在洗衣机前面可劲儿哭,说兔子不会游泳,会淹死。 江夫人,应该是说江雪君吧。 纪戎闻言弯了弯眼睛,觉得是小狼崽会做出来的事。 李姐眼里也带了点笑,大家都哄他说兔子游完泳就会回来,可孟厌难哄得很,非说洗出来的兔子没了呼吸。 江夫人买了本童话杂志给他念,里面写的那只兔子最后得了游泳健将,这才把人哄好。 小崽子很喜欢那本叫《童话王国》的杂志呢,江夫人嫌续订麻烦,直接跟杂志社定了十年。 那个时候孟厌才三岁,跟个小萝卜丁似的,现在肯定是没有印象了。李姐露出了怀念的神情。 纪戎对莲华路的每一个人都心存警惕,只认真听着,并不搭话。 个子矮小的女人捏了捏帆布包的袋子,又叹了口气。 烧毁的别墅已经推翻重建,死去的人也不允许再提,不止孟厌忘了,她也快要忘记了。 孟厌七岁走失之后,童话杂志又陆续送了两年。每个月都会有邮差来,直到杂志社倒闭。 就塞在邮筒里,也没人过问,被我收起来了。 他之前宝贝的东西不是烧没了,就是被叶夫人扔了,估计只有我这儿的几本了。 您替我带过去给他吧。她提起落灰的帆布包,轻轻掸了两下,交给纪戎。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去收起这堆无人问津的杂志,没人去找,她那时候都不觉得孟厌还会再回来。 是记忆中那个日益模糊的、天真爱笑的小男孩叫她于心不忍。 纪戎接过洗到发白的帆布包,和李姐道谢。 说着说着,李姐红了眼睛,主家的事,我也没办法,这些东西之前给他也留不住,他没有自己的房间,小少爷还会撕他的书。 你,你叫他别怪我。 她捏了捏衣襟,面上发烫。 或许只是偶然间听闻孟厌快死了,那个曾被爱包围的小男孩忽然活了过来,于是愧疚隔了多年压上了心头。 一直冷眼围观着这长达十多年的谎言与欺凌,她也并不算全然无辜。 除了孟家人以外,莲华路的保姆、园丁、司机都不喜欢孟厌,欺负他也不会得到任何教训。 置身于其中时,随意打骂一个看起来品行不端又浑身带刺的怪小孩是件稀松平常甚至正确的事。 没有人去探究孟厌为何表现得难以接触,又是为什么渐渐变得不再讨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