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初恋了 第13节
书迷正在阅读:被献给病娇美人后、有海的地方、垃圾堆里的男友、反派帝王A分化成Omega以后、惊,疯批大佬在惊悚游戏里装柔弱、女装后我让暴君怀孕了、曝光!楚王袖里藏了个三寸小萌妻、诱捕:就是要做狐狸精、无声(校园1v1)、我成了反派的家宠金丝雀
第9章 9 9. “暗恋者的悲哀之处在于,甚至连吃醋都没有资格。” ——《十六,十七》 - 商从洲离开了。 书吟无力地瘫软在椅子上,刚才的对话,耗尽了她全部的勇气和力气。 还不等她休息,礼堂内部传来凌乱脚步声。 高三生排队陆续来礼堂集合,召开高考百日誓师大会。 书吟不得不打起精神,拿着话筒往外走,她到时候站在礼堂舞台角落位置,播报流程。 到礼堂时,她和陈知让撞了个正着。 陈知让本是往后台走的,瞥见书吟手里的话筒和流程单,他停了下来。 为了更好的收音,书吟摘了口罩。 被他毫无温度的视线扫荡着,有种无所适从的局促。 蓦地,他问:“待会是你主持流程?” 书吟抿唇,轻嗯了声。 陈知让双唇翕动,似是要说些什么,但到头来他只说:“具体流程陈老师应该已经和你交代过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你到时候注意别说错字。” “……知道了,学长。” 陈知让过来,似乎就是为了交代主持人。 交代完毕,他转身下台。 礼堂是类似阶梯教室的格局,高三一班和高三二班被安排在前三排。 广播站的副站长是高三二班的,名叫翁青鸾。 学校的大型汇演里,都是陈知让和翁青鸾二人主持。他们关系不错,偶尔也会一起吃饭,唱歌。 陈知让和翁青鸾均坐在两个班的边缘,正好相邻位置。 他示意翁青鸾台上的女生:“那个女生是高几的,我怎么没有印象?” 翁青鸾抻着脑袋往前看,倏地,笑了:“高二的。当时还是你面试的她,你忘了?你觉得她外形条件太过普通,所以没让她过。” 陈知让眉头微皱,显然对当下的情形不甚理解。 翁青鸾道:“但她的音色很好,我听了很多人的声音,都没有她一半好听。所以我同意她进广播站了。” “站长,我们广播站百分之八十的工作都是坐在广播室念稿子,又不需要露脸。我觉得她挺好的,而且我觉得她长得挺好的啊,就是不爱打扮,寡淡了点儿。” 陈知让声音淡的几乎无起伏:“我对她没有任何印象。” “是吗?有次你夸过那天的播音员声音不错,情感也很到位。”翁青鸾嘴角泛起梨涡,笑着,四二而咡五九宜四柒“——那个人就是她,我反正觉得这学妹挺不错的,事情交到她手上,我特放心。我还打算今年的五一汇演让她主持呢。” 陈知让说:“随便你。” 翁青鸾:“你能说服商从洲来主持吗?” 今年的五一汇演,需要四位主持人。 陈知让和翁青鸾本来打算退了让学弟学妹来,结果团委老师硬是让他们最后主持一次,当做给高中三年的广播站工作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再加上他俩是出国留学,不需要参加高考,空闲时间多。 当天需要双语主持,书吟的英文发音清晰流畅。 翁青鸾自然盯上了书吟。 至于男生。 她觉得没有人比商从洲更适合了。 毕竟商从洲可是孤身一人环游过欧洲的,口语自然不成问题。而且他妈是主持人,姑姑还是外交部的发言人,怎么样,都有点儿基因在身上的。 据说商从洲打算考外交学院,这可不是最适合的主持人人选吗? 陈知让无奈摊手:“说服不了。” 翁青鸾:“你俩不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基友吗?” 陈知让面色渐黑:“……能别瞎用词吗?” 翁青鸾笑疯:“哎,真不能请他来主持吗?” 陈知让:“真请不动。” 翁青鸾叹了口气,“行吧,那我找别人。” 谈话间,礼堂扬声器响起女生婉约的声音。 音色温柔,平仄咬字清晰,是正儿八经的播音腔调。 翁青鸾朝陈知让挑了挑眉:“声音好听吧。” 陈知让不置可否地扯了扯嘴角。 “……高考百日誓师大会,正式开始。” 听上去,音调四平八稳,没有任何的改动。唯独书吟自己知道,她心里掀起的浪涛越过千万重。 她站在礼堂左侧的候场区。 商从洲也站在候场区,二人隔着两米左右的距离。 商从洲和边上的人闲聊着,即便如此,书吟也只敢用余光偷偷地打量他。 很快,教导主任发言完毕。 接下去是高考状元代表发言。 刚刚和商从洲说话的那位,就是上一届的高考状元。 之后,轮到了高三学生代表。 书吟深吸一口气,拿起话筒。 她没有拿起流程稿,盯着舞台,一字一句地说:“接下来,有请优秀学生代表,高三一班商从洲同学上台发言。” 商从洲不急不缓地走向舞台中央,迎着近千人注视的目光。 书吟的视线终于笔直又专注地落在商从洲的身上。 此刻的她,和所有的学生一样,都盯着她。 她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眼里藏着的,对他的喜欢。 少年身形修长,如青松般屹立着。 他发言有条不紊,不卑不亢,“最后,我想用一句诗来结束我的发言,‘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愿大家面对六月战场,铸良剑,斩蛟龙,拔头筹。” 话音落下。礼堂内响起经久不绝的叫好声,拍掌声。 - 清明过后,气温升高。 冬装校服被收进柜子里,等待下一个冬天出场。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跑完两圈cao场后,体育老师便让大家自由活动。 书吟和沈以星坐在看台上晒太阳。 沈以星照旧用校服打掩护地玩手机。 书吟照旧背英文美文。 沈以星似乎玩手机玩累了,将下巴搁在书吟的肩上,她不知想到了什么,问:“你爸妈怎么给你取了这个名字?” 书吟。 前后鼻音区分不太明显,容易读成, 输赢。 书吟弯了弯唇:“又输又赢吗?我问过我妈,她说,人生就是有输有赢的,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我不要太在意结局。” “过程比结局更重要。” 话虽这么说,可是每当书吟成绩下滑,爸妈总会一昧地指责她没有认真学习。 人们都是结果论者,习惯以结局定义过程。 “打个比方,如果你认真学习了,但是考试没考好。你还会觉得过程重要吗?”沈以星不解。 书吟说:“这次没有考好,那就下一次,下次没有考好,就下下次。高考前有无数次演练的机会,演练失败也没有关系,只要最后那次考好就行。” 阳光清朗,书吟语调轻缓,却又坚定:“我相信只要我心无旁骛地学习,一定会考得好成绩的。” 沈以星摊了摊手:“你看,你也很执着结局。” 书吟哑然失笑。 沈以星目光远眺。 橡胶跑道上,一男一女并肩而走,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俩人有一腿。不是热恋,就是处于暧昧期。 沈以星今天问题格外多。 她问:“我很好奇,如果你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你会和他表白吗?” 书吟嘴角的笑有些微的凝住。 她以为沈以星看出了点儿什么。 是她藏得不够好吗? 是她表现得太明显吗? 好在沈以星并没有看她,她拧眉思索,片刻后,说:“结局不重要的话,是不是喜欢上了一个人,就不会和他表白?还是说,会和他表白,但是哪怕被他拒绝也没有关系?” 旋即,沈以星自问自答般地:“我不行,我要是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一定要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