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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她

    

抓住她



    啊啊啊,又要迟到了。李稚   从睡梦中惊醒,拿过桌上的手机一看,还有二十分钟!她摇摇晃晃地下了床,快速地穿好了鞋子,跑到窗边拉开了窗帘   ,果不其然,太阳已经渐渐地现出灼人的势头了,他也才刚刚从车库牵出车来。

    李稚拖着书包   ,叼着一个面包,火急火燎地跑出了门。诶,慢点,别那么着急,注意安全啊!叔叔在后头叮嘱道。嗯。李稚骑上车,飞也似地跑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进去,叔叔无奈地想,不过,也见怪不怪了,每天早上都要来一出。

    李稚一路上都像踩风火轮一样,终于,在一个红绿灯路口追上了凌魁。你,你是故意的吧,天天都要我追你,还骑那么快,真的累死我了少女一手挡着太阳,一手扇着风,白皙的脸晕染上了红,粉粉的,像棉花糖。嘴还撅得老高,都能当挂钩了。脸上的汗顺着脸颊流向了修长的脖子,接着又流向了更加白腻的隐秘的风光。咳凌魁像是想到了什么,别过头又看起了红绿灯。如果李稚抬头看,就一定能看到他耳朵上那抹可疑的红。可李稚还在嘟囔:以前都是沈展耀那犊子等我,现在换我受罪了,不知道那小子现在在干什么,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绿灯亮了,凌魁却卡在前面不走。不是每天都给他打电话吗,你现在也可以问问他在干嘛啊,还有,我可没要求你等我,别跟受了多大罪一样。逆着光李稚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这段话实在是来得神经,李稚还在发愣:他怎么知道我会给沈展耀打电话?李稚居然有点心虚,不对,有什么好心虚的,大家不都是老朋友了吗,熟的都可以穿一条裤衩了,对,有什么好心虚的!等李稚反应过来,凌魁的车已经骑走了,红灯亮了。啊啊啊啊凌魁,友谊的红灯亮了,你看见没有?李稚在后面恨恨地喊道。好在他有良心,停在了前面的大树下。李稚装作要闯红绿灯,只向前骑了半步的样子,凌魁的眉头已经皱在一起了,真像个老头,李稚双手无力地撑着自行车把手,瞧着他咯咯咯地笑,凌魁的面部表情总算柔和了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李稚,他总是毫无办法。

    凌魁小时候以为,女生都是像李稚一样,是没有解的难题。但现在,凌魁发现,李稚是不同的。课间休息时,凌魁望着对面文科楼,第二层,每次凌魁都精准对标。李稚有时会看女生涂指甲油,但很奇怪,他从来没见过她涂指甲。不过也好,鲜鲜妍妍的,在她手上肯定很违和。印象里,李稚的手一向是粉粉嫩嫩的不是吗。指甲盖方方正正的,颜色就像水蜜桃。不过,今天不同于往日,李稚跟着一群女生嘻嘻哈哈进了女厕,直到上课也没见出来。

    凌魁有些心神不宁,第一次上课神游天外。一下课,凌魁就顶着烈日跑向了文科楼,第二节的大课间,一向是凌魁的补觉时间,李稚见到凌魁还觉得奇怪,你不睡觉吗?李稚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像是刚刚餮足过的妖女。

    刚走近她,凌魁的脸就沉了下来,是烟味。你抽烟了?啊?没啊,你鼻子怎么这么灵啊。李稚看凌魁还是一副审犯人的严肃模样,便突然跨了一大步,你要不要闻闻,两人距离突然拉近,树上的蝉鸣清楚起来,只他俩静悄悄的。李稚后悔起来,这实在是太尴尬了,凌魁又一直不接话,那只能李稚踮起脚,轻轻地哈了一口气:你闻到了吗?,气流抚过凌魁脸上的小绒毛,痒痒的,很奇怪的感觉。

    凌魁扳着她的肩膀,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又吃辣条,臭死了。臭?你管这叫臭?李稚气的要跳脚,好险这个角落没什么人,不然,李稚的脸就丢大发了。为什么要在卫生间吃辣条,这可不是李稚的什么怪癖,只是辣条与观摩抽烟要想兼得,只能在厕所吃。那你身上的烟味哪来的?凌魁倒是没完了,要你管。李稚低着头踢着鞋尖没好气地说道。那就告诉阿姨,让阿姨管。凌魁转身就要走,欸欸欸,你别呀。李稚紧紧抓住凌魁的手,:我就是跟裘绮华进去见识了一下,她抽的还挺酷的。凌魁气笑了你还觉得挺酷是吧,你该不会也想抽吧?嘿嘿,倒也不是这么说.凌魁看着她那带点婴儿肥的小圆脸,冷笑了声,扒拉开李稚的手,就转身下楼了。李稚,怎么可能跟酷沾上边呢。李稚看着匆匆跑回理科楼的凌魁,他跑过斜斜的树影,明明步履匆忙却又显得从容不迫,李稚不禁感概道,多么好的年轻人,可惜是个神经病。

    然而,期中考试放榜了,理科第一又是神经病,李稚站在光荣榜面前,有了一缕小小的愁思。这次才考了班上第十八,虽然是个吉利的数字,但在凌魁的学霸光环的照耀下,自己就被无限缩小,回去叔叔肯定又要念叨了。哎,所以说,什么叫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呢,这就是嘛。越来越多的人挤了过来,李稚出不去了,耳边尽是一些凌魁又是第一凌魁好厉害诸如此类的声音。就在李稚快要心情爆炸时,一只手拉住了她,强硬地把她拉出了人群。你怎么了?刚刚凌魁连榜都还没来得及看就看见了脸比苦瓜还要苦的李稚。凌魁松开她,难得柔和的询问。他越是这样,李稚心里就越不好受:你怎么老考那么好,我回去又要挨训了。凌魁多少知道是这个原因,可是,当他听到李稚的哭腔时,却又无所适从起来。凌魁摸了摸李稚柔软的发顶:这是常态了,你知道的,我要保持。

    一些父母的期望总是会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凌魁的父母是这样,可李稚并不认为凌魁会因此感到压力山大,毕竟,他是天才不是吗?

    可事实上,天才也有忧思。上小学的时候,凌魁有个朋友,叫陈桦东。也许是因为母亲都是学校老师,又或者两人确实有些相投之处,他俩有一段时间走得格外地近。阿魁,今天中午去抓狗吗?陈桦东向凌魁挑了挑眉。凌魁不会回应他,但放学后却又跟着一起走了。凌魁到底去没去抓狗,又为什么去抓狗,李稚从来没问。

    只是有一天沈展耀生病了,被他mama接回了家。李稚只好一个人慢吞吞地走回去。天上扯着几朵红艳艳的火烧云,李稚缓缓地从一个路灯走向另一个路灯,看着影子变短再变长。走着走着发现有一个人在前面的路灯下蹲着。是凌魁,李稚一眼就看出来了。因为那个人的头发是竖着的,像刺猬。

    两人虽然同班好几年,却从未真正有过什么交集。李稚不知道该不该上前打个招呼,凌魁的眼睛暗暗的,即使在路灯下,也无法让他的眼睛多添一分光彩。李稚渡步上前,走近了才发现不对劲,他的裤管上沾了血,蓝色的裤子暗红了一片。你,你没事吧?李稚心想他不会是被社会大哥打了吧,高年级的大哥最喜欢打像他这种看起来就拽拽的小毛孩了。

    凌魁瞥了眼李稚,眼圈红红的,满眼的血丝。啧啧,这肯定是被大哥打了啊,李稚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觉得眼前的人楚楚可怜起来。额,那个,你还能走吗?我们住一个小区你知道吗,我送你回去吧。凌魁好像没听到一样,卷起了裤管,站起来后扭头便走,嗯,与常人无异的走姿。看来受的是心灵创伤。李稚扯了扯下滑的书包带,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一路无话,凌魁能闻到身后女孩的柠檬皂香,鼻子里的血腥味倒是没那么浓郁了,她的眼睛让凌魁感到熟悉,并不是因为同班多年的缘故,而是因为小狗的眼珠也像她那般,乌溜溜的,无辜又愚蠢。

    终于到了小区门口,一路上的气氛可以说是诡异而尴尬。突然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凌魁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拿出了手机接通了电话,李稚愕然:为什么他这么小就可以拥有手机?这不公平!很快,李稚便释然了,电话那头响起了一阵女声:阿魁,爸爸今晚还有工作,mama要留下来帮忙,你把冰箱里的菜热一热就可以吃了,这次考试考得不错,要好好保持啊!等mama回来奖励你。   凌魁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没等凌魁说话,对方就已经挂了电话。

    所以没有什么是不公平的。天才很孤单嘛。路灯黄黄的却也怪晃眼,李稚看着凌魁半明半暗的脸,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策,:凌魁,从明天开始,我就带着我的小弟和你一起回家,反正顺路,人多比较安全嘛。还没等凌魁拒绝,李稚就已经跑开了,迈着小短腿,拉着书包带跑向了亮堂的那栋楼。凌魁则向另一栋楼走去。

    回到家后,凌魁打开了所有房间的灯,再拿出在冰箱里冻得发硬的饭菜,机械地咀嚼着,冷硬的饭菜在口腔里翻滚,居然生出了一股血腥味,铁的味道。凌魁跑到垃圾桶边吐了起来,仿佛要把自己呕出。回到房间倒出一箱的乐高,却再也没有下午小狗的呜咽那么使人脊柱发麻的快意。至死都纯净的眼神,倒映出孩童的罪恶。男孩汗涔涔的,愧疚地笑了,原来,死亡真的会带来解脱。但是短暂的解脱背后呢?凌魁脑子里又浮现出下午的场景。

    陈桦东拎着前几分钟还在怀里的舔自己手臂而现在却死气沉沉的小狗,就像玩物一样:何必抢呢,刚刚你也觉得刺激不是吗?看着陈桦东盈满笑意的脸,凌魁陷入了恍惚,尽管不愿意承认,当看到本来想保护的小狗被陈桦东毫不费力地虐杀时,灵魂在那一刻出窍,短暂地摆脱了沉重的躯壳。那是什么?是轻松和快感吗?仿佛是自己掐上了那小东西的脖子,仿佛恶人是自己。陈桦东啪地扔下了那小狗,它就那么了无生气地躺在凌魁面前,自己裤管渐渐被溅出的血晕湿。是,他是帮凶,也是恶人。

    短暂的解脱背后是呕。凌魁难抑地弯下了腰,又吐了起来,一地的乐高都脏了。凌魁脸色灰败,这种事绝不能再做。自己还是无法逃脱这灭顶的罪恶感。直视着白炽灯,到眼睛发疼,闭上眼流泪,这一切顺理成章起来。也许,该抓住那女孩,小狗一样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