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言情小说 - 这群玩家明明超强,却过分沙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30

分卷阅读230

    格得以成为同伴中唯一一个清醒的存在。

    但他情愿跟其他人一起晕过去。

    因为走在一群气势汹汹的血族中间,这感觉并不美妙——

    罗格总觉得自己脖子凉飕飕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小命不保。

    在永夜领域这么多天,罗格其实已经认识到血族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危险凶恶。

    至少他这个人类在这里这么多天,一滴血都没掉。

    罗格甚至被弗兰克带着,和后者已经转变成血族的meimei梅隆妮亚见过一面。

    见面之前,罗格忐忑不安,总怀疑老友是想把自己当“礼物”送给他养妹,以讨养妹欢心。

    见面之后,罗格却失望地发现,美丽动人的梅隆妮亚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将一种汁水饱满的鲜红色果子吃个不停。

    当梅隆妮亚鲜红的舌尖舔掉她嘴唇上的红色果汁时,罗格的心顿时漏跳半拍。他忽然想起来,据说为保证进食不被打扰,血族们吸食血液时会同时通过牙齿给猎物注入一种毒素,这种毒素会让被吸血的人飘飘欲仙,往往会在灭顶的快感中死去。

    一边是死亡的威胁,一边是不知真假的快感传闻。

    罗格本来是一点都不想死的,结果发现自己真的不会被吸血后,反而有种怅然若失感……

    总之,经过这么天的观察,他已经确定,血族中也有不危险的品种。

    只是很可惜,这次跟他一起行动的却不是那部分不危险的血族——现在走在他身边的这批,一看就是杀过很多人的危险分子。

    在偶然对上其中一个短发女血族的目光后,罗格后背一凉,下意识一缩脖子,低下头。

    尽管那名短发女血族容貌清丽不输于梅隆妮亚,但罗格是真的一点旖旎的想法也不敢有。

    走在罗格旁边的弗兰克察觉到前者异常,朝他刚才看过去的方向扫了一眼,语气了然:“那是玛丽大人。是血族中赫赫有名的强者,听说还有个‘杀刃’的称号。”

    罗格擦擦额头上的冷汗:“难怪。刚才只跟她对视一眼,我就控制不住地主动避开视线了。”

    弗兰克笑了一声:“你好歹也是鼎鼎有名的秘银级佣兵,怎么显得这么胆小?”

    罗格忍不住瞪了眼说风凉话的老友:“就算是黄金级佣兵在高等血族面前也不敢放肆吧!更何况,是贵族血族。”

    最后一句话,他下意识压低了声音,只是看周围其他血族的表情,效果好像并不大。

    “哦?你看出来啦。”弗兰克似乎猜注意到罗格的紧绷,安慰道,“别担心,只要你不做多余的事,他们是不会向你动手的。毕竟现在大家都是‘同伴’嘛。”

    罗格:“……”

    罗格忍不住往外走了一步,离弗兰克远一点。

    因为他到此时才发现,虽然弗兰克还是人,但精神上好像比血族还血族。

    至于弗兰克说得“不做多余的事”,罗格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

    对方是在警告自己,不要试图逃跑或者向周围沿途城镇的卫兵发出预警——

    实际上,在发现这批同行的血族都不怕日光后,罗格早已放弃了这种想法。

    连阳光都怕的血族,实力一定很强大。

    那绝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对抗得了的,甚至就算通知了教会,在没有天使助阵的情况下,教会的圣骑士和牧师也不一定是这批血族的对手。

    考虑到这些,罗格最终老老实实继续当着队里的吉祥物——每次遭遇卫兵盘问,就到了他跟弗兰克出面的时候;平时他就默默跟弗兰克待在一起,必要时还要跟后者一起熬制昏迷药水给篷车里的“货物”一一灌下。

    至于沿途碰上的魔兽或强盗,就全交给那些血族们解决了。

    第一次碰上魔兽时,也是罗格第一次亲眼看到这群血族出手。

    不对,准确地说,他都没怎么看清他们怎么出手的——

    只是先听到魔兽的吼叫声,然后面前黑影一闪,这群血族就比魔兽还凶狠地主动扑上前去。

    等罗格和弗兰克赶着马车跟上时,前方魔兽早已死绝,只留下满地尸体,连鲜血都没有。

    而那群血族就蹲在魔兽尸体身边,每人拿着一把小刀,剥皮挖骨,仔细分割。

    起初罗格还以为这是某种神秘的血族仪式,随后他才发现,这群血族真的只是单纯地在收拾魔兽尸体而已。

    他们就像普通猎人一样,将尸体上所有有用的部位全部带走,装进他们的背包中。那细致又小心的样子,很像某些贫穷的佣兵——那种佣兵因为实力不强,所以接不到报酬很高的活儿,只能想办法通过各种手段赚钱,杀完魔兽兼职猎人的活计是其中一种。

    但,你们可是血族啊!

    不怕日光的强大血族!

    为什么也表现得这么穷酸啊!

    罗格本以为自己在永夜领域呆了那么长时间,已经很了解血族这种黑暗生物了。

    结果到现在才发现,他对他们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除了不合时宜的穷酸劲儿,这群血族外表跟实力的匹配程度也成谜。

    按照正常观念来说,实力越强的佣兵,赚钱路数越多,他们的装备也会越好,穿戴越华丽。

    就像你随便走进一家佣兵工会里,想在大厅中随机挑选一名佣兵帮你干活儿。

    如果你想找实力强要价高的那种,就奔着光鲜亮丽铠甲闪亮的那群人去,准没错。

    而如果你囊中羞涩、没钱请实力过硬的佣兵,就去找风尘仆仆的那种人好了,尤其是身上还沾有血迹、脸上有灰渍没擦的佣兵——这种人基本上很缺钱,只要有任务,就来者不拒。但相应的,他们的实力也会没那么强。

    罗格本以为血族也是这样,因为那位名为“玛丽”的短发女血族看上去就很高级,身上的皮甲都是用暗影蛛丝混着秘银缝合而成的,就像一条若隐若现的银色光丝贴着她的身体在游走。

    总之,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明白,这是一位强大的战士。

    但跟真的强大的玛丽相比,另一个同样也穿皮甲、皮甲上有银丝游走的血族就没那么强了。

    在之后他们遇到魔兽潮时,这个血族看上去手忙脚乱,虽然最后没受伤,但一点也没玛丽大人那么潇洒自如!

    与之相对的,另一边盔甲坑坑洼洼、破破烂烂的战士却是手起斧落,一斧头一颗魔兽脑袋,那轻松惬意的模样宛如在砍火鸡头。

    啊,真不愧是神秘的血族们啊。

    罗格悄悄旁观了许久,忍不住感慨。

    这样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伪装,真的很容易误导敌人呢!

    原来这就是他们的用意吗?!

    休息的时候,罗格把自己观察出的结论说出来,向弗兰克求证。

    结果正在灌水的老友一口水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