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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门铃声。他一人住在这间公寓,平时没什么人来访,这个时候会是谁?他想着,站起身,走过去,从猫眼往外看。是慕辞!他来干什么?质问遗产的事?程信皱起眉,陷入沉思中。慕辞那天马场受了伤,医嘱上要他住院一周。现在时间没到,他就拖着伤体到这里来,是想做什么?沉思间,又是一阵猛按门铃声。程信没办法,只得开了门,声音有些冷淡:“慕少?有何贵干?”慕辞没什么贵干,一把推开他,迈了进来。他冷着脸,扫了客厅一圈,看到沙发上端坐着的两个私生子,然后,视线一转,落到茶几上的红酒瓶上。这是在庆祝吗?滚他妈的,当他是死人不成?慕辞疾走几步,拿起红酒瓶,狠狠摔在了地上。砰——酒瓶发出脆响,艳红的酒渍四溅,有两滴溅到了慕辞的额头上,顺着他苍白的脸流下来,衬得他一张脸惨白如鬼。“还真是悠闲!慕坤还没过三七呢,一个个就在这里举杯庆贺,是不是太早了?”他喘着粗气骂:“滚!都滚出去!”“你当这是你的慕氏别墅?”林湛不满慕辞久矣,因此,率先开战,破口大骂:“慕辞,你狐假虎威的风光日子已经过去,别他妈拎不清!这里是程律师的地盘!”“滚!”慕辞抬脚踹倒了茶几,指着他吼:“林湛,你特么滚!立刻滚!”他吼得嗓子都破了,吼得身体都站不稳了。如果不是程信及时扶住他,准得摔个狗吃屎。可他不为所动,抓着程信的肩膀,眼眸急得通红:“程哥,把这些人赶出去,我有话跟你说!”他从没有喊过别人哥。尽管慕坤在世时,经常让他喊程信一声“哥”,但他一直不屑为之。可此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倘若哄得程信站在他这边,他就是喊他爸也没关系。程信怎会不知他在利用他,不过,心还是有片刻的柔软。而也就是这片刻的柔软让他开了口赶人:“林少爷,顾少爷,眼下有些事要忙,我们改日再聊吧。”顾含彰不置可否地点头微笑。林湛就不服了,不可置信地看他:“程律师,他如今一个空壳子,你何必怕他?”作者有话要说:PS:猜猜慕辞来见程信夺遗产,会付出什么代价?么么哒!第22章你愚蠢自私又兼自以为是程信摇头,声音温和:“林少说这话就见外了,都是兄弟,理当相亲相爱。”“跟他?我可不敢有这样的兄弟。”林湛不屑,瞥了眼慕辞,目露凶光:“慕哥,我时刻记着断腿的耻辱呢。山高路远,咱们走着瞧吧。”慕辞懒得瞧他,捂着胃部坐下了。他身体这会疼得厉害,嗓子也干痛,可也没显露,只闷头强忍着。两人离开了,房间陡然安静了。程信不去看男人可怜的病态,脸色冷峻了,低声道:“慕辞,你打乱了我的计划!”慕辞捂着胃部,抬起头时,惨白着一张俊脸,眼眸却是染着笑意,语气还带着挑衅:“什么计划?”苍白憔悴的面容,倔强挑衅的笑容,明明一张寡淡的脸,却也时不时绽放光彩,做足了吸引人的姿态。“程哥,你的计划呢?”程信不知不觉看得入了迷,听到他的询问声,回了神,有些不自在。他咳了两声,垂下眼眸,掩去眸中的复杂,低声说:“你暂时还是不知道的为好。”慕辞宛如娇花,柔弱一笑:“其实,你也知道,我并不关心你的计划。只是,程哥——”他说着,慢慢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伸手摸着他前胸,轻轻抚了抚,温声道:“只是,程哥,不管你什么计划,总要记着我的好才对。”程信皱眉,深邃的眼眸眯起:“你在说什么?”“你明白的。”“我不明白。”“如果你非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那也随你。程哥,我可以任你糊涂一回。”这哑谜说得聪慧如程信也要真犯糊涂了。他拽掉慕辞摸着他前胸的手,推开他,厉声问:“别闹了!慕辞,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知道!像是最下、贱的娼、妓不知廉耻地自荐枕席。慕辞心里冷笑,面上挂着乖顺无辜的表情,尾音上挑,变得魅惑勾人:“程哥,何必装傻呢?你借着慕老遗产的事三番四次为难我,不就是想我向你屈服,主动爬上你的床吗?”“闭嘴!”程信眉目倏然冷冽,低声喝:“你说的那是什么混账话?身体摔伤了,连脑袋也摔傻了吗?”慕辞听得想笑,他也确实笑出来了,俊脸咧开一个大大的笑,里面盛满了苦涩。“程哥,我病了,没有那么多精力陪你耗。你就当可怜我,就像当年慕坤一样可怜我,好不好?别为难我了,只要你把真正的遗产公布出来,即使你要玩我、羞辱我,都随你。我这人恬不知耻的事干多了……”“闭嘴!”程信忽然间怒了,脸色愈发冷冽,指着他骂:“你在自我作践,慕辞,我看你这贱骨头的毛病是治不好了!”“对,你说的对!”慕辞被骂了,依然在笑,笑得冰冷又讽刺。他脱下呢子大衣,然后,去解衬衫的扣子,边解边道:“我这种自甘下贱的人现在求你呢,程信,只要你把遗产给我,我任你为所欲为。”“闭尼玛的嘴!”程信大喝一声,气得脸都红了。慕辞这是疯了!想钱想疯了!慕辞可不是疯了?他这人活了二十八年,不疯不会去做慕坤的养子,不疯不会带着钱跟白娥私奔,然后被慕坤打成半残废。天知道,他不疯能不能活到现在?慕辞打算继续疯下去,所以,冷笑着骂:“闭什么嘴?程信,你他妈装什么正人君子?我早看穿了你的狼子野心!你不就是想要我的身体吗?给你,都给你——”他说罢,粗喘着气,情绪也激动起来,猛地将男人扑倒在沙发上。他去扯男人的衣服,手指顺着他的衬衫往里探。那指尖冰冰凉凉,摸得他身心发颤。程信绝不承认自己对眼前的男人动过心,一个拜金花瓶男,品行与外貌严重成反比,有什么资格让他驻足、流连?可当男人的手摸上他的胸膛,舌头舔过他的脖颈,那涌动在骨子里的亢奋是怎么回事?他面色发红、身心发烫,头脑甚至有半刻的失神,恍恍惚惚间想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雪夜。那时,他要向慕老汇报购买泰国葡萄园时的法律问题,无意间看到了他。身着纯白羽绒服的男人,臃肿得像个大白熊,白着一张小脸,哆嗦着身体,小心翼翼地钻进后花园。他心生好奇,跟过去看个究竟,男人一番鬼鬼祟祟,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