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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上古剑阵‘乌淼紫燎’。“彼时,业归又叫我们上去厮杀,而这次却是让我们把其中一人置于死地,活着的那个可以享受无限的荣宠。当时本尊真的有点心动,想趁此机会杀了冷夕桦,可又思及与他的约定。在业归与冷夕桦两者权衡间,本尊选择了冷夕桦。和他一起把业归杀了后,我们在齐月国就无法再待下去,逃到了桃临城,顺便把逸溪也带上。到了桃临城后,与他来最后一战,打得昏天地暗,不眠不休打了两天两夜,最后是本尊先倒在地上,他的那一剑贯穿本尊的前胸,明明可以一剑刺中本尊的心口,但他却故意偏离了方向。那日,山风猎肃,鼓起他的衣袍猎猎作响,他手持一把还在淌下血流的剑,捂着胸口,冷冷注视着本尊。而逸溪则扑过来抱着本尊哭泣。在本尊意识昏迷的时候,隐隐看到他转身离开的背影,红得耀眼,拖着那把血剑,染过满地落红,与天边的红霞融成一片……本尊醒来的时候,便已身处在黯夜教。”叶梓珞的情绪也低落了下去,仿佛他不再是一个听众的身份,而是融入了慕清寒所塑造的情景中,沉沉浮浮。这时,他已经不再纠结慕清寒为何会向他说出自己的过去,他只知道现在心里很难受,好似有什么东西把他的心绞紧,再绞紧,比之前和慕清寒□□时还要痛上百倍。慕清寒讲了那么多,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于是挑起叶梓珞的下巴,不由分说的吻下去,汲取他口中甘甜的味道。叶梓珞惊了下,随后便放松身子,搂住他的脖子羞涩的回应。如果这样做能让慕清寒的心里好受点,他不介意。渐渐的,慕清寒的身体燥热起来,手伸进叶梓珞的衣服揉捏胸前的红点。叶梓珞身子忍不住颤动了下,却并未反抗。慕清寒揉捏了下便放开了,帮叶梓珞拢好前襟,把他的头按在自己胸口处,低声道:“珞儿要是不愿意的话也没关系,本尊可以等下去。你放心,本尊不会再像上次那样强要了你。”叶梓珞闷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不是你强迫,是我心甘情愿。”“夜深了,快睡吧。”慕清寒拍拍他的后背,哄声道。嘴唇勾起的弧度甚大,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好比流星飞速而过,撕破夜空,转瞬即逝,仅剩下一团漆黑,无边广漫。在乾坤殿里,日子过得有点无聊,少了桃花,少了亭子,少了葱郁的树木。虽然怡香被派过来服侍他,但他还是觉得没有在深浮苑那么自在。这里的构造装饰实在太过肃穆,让叶梓珞总感觉有种沉沉的压抑感,特别是慕清寒不在身边的时候,这种感觉愈是明显。慕清寒不可能每天都陪着他,偶尔也会一夜不归,他猜想应该是去逸溪那里。一想到是这个原因,心里还是有点闷闷的。逸溪,他见证了慕清寒的过去,陪慕清寒艰难的走过人生的低谷,跨过生死的鸿沟,心胸开阔,不计较得与失,以平常的心态去面对世间百态,默默的陪伴在慕清寒的身边,不离不弃。若自己是慕清寒的话,也会选择这样一个如澈水般灵动,如皎月般光洁,如璞玉般透亮的美少年。☆、第63章前世情深“公子,茶快要凉了。”怡香轻轻道,其实她更想提醒公子把书拿倒了,公子目光虽停留在书上,可神魂早已游到天外去了。“哦,”叶梓珞下意识的抬起头,然后有些不自然的放下手中的书,拿起旁边的茶杯,呷了一口:“怡香,这书中的字太过繁复杂乱,要不你来读给我听可好?”怡香挑了挑眉,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叶梓珞以为她不愿意,又轻声道:“我只是想了解一下齐月国的国主陆辰夜是个怎样的人,怡香要是知道一些的话,不妨和我说说。”怡香拿过桌案上的那本厚重的列国正史,一边翻书寻找一边道:“我知道的只是些皮毛而已,而这书以古言的形式来叙述,读起来比较拗口。要不这样,容我看完了,再跟公子您描述如何。”叶梓珞笑笑:“也好,通俗易懂,正合我意。”怡香找到后,上下细细翻看了十几页,然后清了清喉咙,朗声道:“建元二百六十一年,齐月国遭受蛮族入侵,当时的国主昏庸无能,沉迷美色,致使朝政荒废,佞臣当道,百姓苦不堪言,加上历来都是重文轻武,文人大量涌现,将才稀缺,如何抵挡的了兵强马壮的蛮族。这王朝已如风中残烛,苟延残喘至今,也终到了命数将近的时候。蛮族近花了半个月便攻下帝京,肆意烧杀掳掠,京城笼罩了低沉冷暗的气氛,横尸遍野,血流成河,昔日繁华不再,到处都弥漫着死寂的气息。”“嘉和帝自知事已定局,当初为了权势,狠心逼走了一母同生的弟弟陆辰夜。他弟弟可是百年难得的将领,十岁上阵杀敌,所向披靡,立下赫赫战功。奈何天妒英才,曾经最亲的哥哥竟想毒害他,他悲愤不已,一气之下远走他乡。嘉和帝听闻陆辰夜弃下兵权时也曾愧疚过,毕竟父皇已立他为太子,亲弟弟不恋幕权势,一心想保家卫国,辅佐哥哥成为盛世明君。而他疑心慎重,又受人挑唆,居然鬼迷心窍的要杀害他亲弟弟,幸好那毒不是见血封喉,虽霸道恶劣,却不是药石罔效,无人能解。事后嘉和帝曾派大量将士去寻找陆辰夜的下落,却毫无音讯,如同人间蒸发一样。如今大军压境,竟无一人能挑起大梁,眼见大好河山便要断送在自己手里,他愧对列祖列宗,遂自刎于案前,魂归黄泉路。”“话说陆辰夜,他孤身一人乘船渡过茫茫大海,原本是漫无目的地行走,只想远远离开这齐月国,离开这个背弃他的家乡,不料找到了一座小城。碧空如洗,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屋舍林立,街上行人接踵而至,车水马龙。他盲目的走在大街上,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做唐人的,有耍杂戏的等等,数不胜数,倒也不逊于帝京的繁华,只是这里的人有些奇怪,比如说街边买云吞的那位老人,盛了一碗云吞也不直接端过去,而是用内力推过去,然后稳稳地落在客人面前,满满的一碗一滴不洒,而客人吃完云吞,头也不抬便把银子扔过去,看似随手丢过去,却是很有技巧的扔到那老人面前,避开那些障碍物。老人耳朵动了一下,一手抓过带有后劲的银子,笑呵呵的收入囊中。街上有几匹骏马呼啸而来,原本行走在中间的人丝毫不像京城老百姓那样惊慌闪躲,而是面色不动,瞬间移到旁边,一些人甚至飞掠到房顶。似乎这里的所有人都会武功,置身其中,倒有种舒爽狂放的感觉。陆辰夜身上没带什么银两,在街上逛了两天,也饿了两天。由于是外地人,桃临城的人不怎么待见他,不把他撵走就已经万幸了,何况这里的人武功高强。他只好缩到了角落里,头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