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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佛恩一脸冷汗地爬起来,知道自己这回是出了洋相——救归救,哪有用自己去挡的保镖,然则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了。只得忍痛道:“擦伤胳膊,没事。”陈琛眼角一瞟,便知哪是贯穿而非擦伤,登时胸中怒火大盛,他本就是个睚眦必报的人,这些年龙头做下来,脾气有增不减,他已是讲佛恩看做他的人了,哪里容的下别人欺负到他头上,于是将还在发烫的枪口更用力地抵了抵“你吃准我不敢杀你?”话音刚落,他便移开了枪,在人还不及反应之时,对着他的大腿开了一枪!

段雄一声惨叫,捂着血流如注的大腿在地上疼地直打滚,所有的缅甸人抢上,陈琛连扣扳机,一排的子弹啪啪啪地打在他们脚前一寸处,吓地诸人连连后退。

“回去告诉你们将军。我敬他算个草莽英雄。”陈琛一把提起段雄将他搡了过去,随手抹了一把满手的血迹,“人,我不杀,我不想和将军结怨;但不代表他能爬到我头上。”

宋哈在清迈知道这事时,得意地连连在情妇脸上亲了好几下:“你前些天陪的那个土货被陈琛一枪打断了腿,准备回缅甸告状去了!”

情妇白他一眼:“你还提那个姓段的!什么将军!竟像个十年没碰过女人的黑猴子!只不过断了腿,我恨不得他断了命!”

宋哈嘿嘿一笑:“那我替你出气,让他断命好不好?”

第九章

陈琛对于枪伤段雄的事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在他看来,没一枪轰了他就算给足人家面子了——本来么,这事他的损失最大,哪里还有再贴钱的道理,他是个捞家,又不是开善堂的。

于是一等风声稍定,他的心思就活络开了,带着几个亲近的下属坐着吉普,在帕卡的代理下,颠颠簸簸地扎进泰北密林里,去视察“他的”加工厂去了。

说是仓库,实际上是一座寨子,十来个小吊脚楼分散隐蔽,但是一有风吹草动,立时就从里头钻出几个当地人来,皆是肩上背着条枪,但陈琛冷眼看他们武器,统统落后的很,连把黑星都算是罕见的稀罕货了。虽然如今世道趋向太平,未必有游击队或者土匪敢打这里的主意,但在这种三不管地带里,武器先不先进绝对是能不能硬气的关键。

一行人风风火火地跳下车来,所有人都木然冰冷地打量着这些不速之客。帕卡冲为首的队长呱啦呱啦说了一通土话,那黑地浑然不似人的队长才略略冲他们点了点头。陈琛算是知道了,颂猜最终还是首肯了他插手“仓库”,便是知道迎接他的会是这班亡命之徒,这些刺头拿钱办事,亦不会因为颂猜的几句话就真地拿他当头,他带着这么几个人贸然闯进来,倒真如羊入虎口一般。

“陈生现在就去看工厂么?”帕卡在旁哈着腰问,陈琛果断无比地一摆手:“我要先洗澡,颠地一身都是土~~”

在一群半兵半民的虎视眈眈下,他像没看见似地,迈开步子往前走。

须臾陈琛便清清爽爽地出来见人,换了一身当地的服装——对襟短褂,七分笼裾,与诸人都是一样装扮,但因为眉目修长,皮肤白皙,看着却有几分不调。

“旺达。”他冲方才那个队长先用泰语喊了他的名字,待他过来,又忽然一笑,“会说汉话吧?听说你是果敢人?”

旺达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又僵着脸道:“阿爸是,我小小时候就离开那了。”

陈琛便自顾自改说汉语,一点头道:“总都是中国人嘛,这地方你来几年了?”

旺达没答他,陈琛也不介意,一招手,两个大箱子被提了上来。

“兄弟们都辛苦地很,给点见面礼意思意思——”

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黑皮箱子,打开后所有人傻了眼——

第一个箱子里全是各种果脯熟食制品,最面上的袋子上赫然写着“林珍香”三个字。

这下连佛恩都傻了眼,张大嘴看着陈琛——他这些天置办了半天,就整了这些零食?察沙因为干脆不认识“林珍香”三个字,于是能摆出讳莫如深的模样,顺便给了佛恩鄙视的一眼。

陈琛慢条斯理地让察沙去一一派发:“……大家在深山密林里难吃到这些东西,都来尝尝——”

旺达手上率先被塞进一大包猪rou脯,已经黑炭似的脸似乎又暗了几分。零食一包包地减少,陈琛一直面含笑意地看着,直到露出箱底铺着的一层百元美钞。

“每个人都是两千美金。分了它。”陈琛示意佛恩下场分钱,“这只是见面礼——大家伙跟着颂猜是什么报酬,跟我,只多不少!”

另一个箱子打开,所有人连惊叫都不能了,黑箱子里只摆了三件东西:9毫米HP自动手枪、雷明登远程来复枪、M16A2突击步枪。虽然不是最新军用品,但谁都知道,这个当口把这些东西带进来有多难!

陈琛起身,亲自拿起那把HP自动手枪塞进旺达手中,一拍他的肩:“我知道很多人盯着这块地——好好看好这儿。”微微昂起头,轻扬嘴角:“替我。”

入夜后陈琛躺在个吱吱呀呀的木板床上,佛恩拿把大蒲扇坐在他身边替他啊慢慢地扇风。

清迈豪华,此处贫瘠,待遇环境有如天上地下,陈琛倒没有什么不能适应的,唯有那大毒蚊子实在受不住,他为了显示亲民,又爱当地人装扮,偏又没当地人的皮粗rou厚,此刻裸露在外的肌肤都被叮咬地密密麻麻一个包叠一个包,粗眼看去统一地是红肿一片简直没有一处白rou了。

佛恩心疼地拿过一瓶花露水,花洒一样地倒在陈琛的手脚上,于事无补地又要拿药来抹。陈琛随手抓了抓,在刺鼻的花露水味道中摇了摇头,示意不用了:“咬着咬着就习惯了。你伤怎么样?”

佛恩摇摇头,又捡回扇子:“我只觉得为这点事和段雄撕破脸很不值得。他身后的靠山是缅甸掸邦的吴杜伦,以前就是瓦联军独立团的团长,后来瓦邦特区要禁毒,他收到风声,在围剿前带兵逃了出来——还在金三角里的,地盘人马都比不过他——”

“我知道,所以我不杀他啊。”陈琛道,“他再厉害也是个到处流窜的军阀,还能为了这么点事越过国界来追杀我了?”

佛恩吞了口口水,他心里矛盾地很,一面希望陈琛最好离了这里,待回到香港,那才真地安全,但是一面又知道自己绝没有跟着去的道理,难免有些不舍。陈琛似猜到佛恩的想法,忽而道:“我以前不会说泰语,那是半年前才学的。从前香港那边和你干爹联系的叫王炎,呵,你应该也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