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页
“你这是做什么?”李牧抱着胳膊,觉得好笑,“穿刚才那一身不就行了。” “不行,太不正式了。”岳人歌找到一件白衬衫——最普通不过的那种——在镜子面前比划两下,丢给李牧。 “你穿这件。” “我也要穿?” “当然。”岳人歌又找了一件,反正两件衬衫是看不出什么区别,料子倒是好的。内里穿了打底背心,再穿衬衣,已然觉得熨帖。 李牧前脚刚换好衣服,岳人歌又找了条领带过来,两人像是准备参加毕业典礼的高中生,手脚打架地互相收拾完。李牧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哑然失笑。简直想象不出十几分钟前自己还穿着花裤衩在葡萄园里啃苹果派。 “来,收拾收拾头发。”岳人歌转眼间已经将马尾扎好,手里拿了瓶发蜡要帮李牧打理头发。 李牧被他按着坐下,任由Tony岳摆弄,还是忍不住好奇,“我从来没见你这么紧张过。” “我紧张吗?” “当然。”李牧说,“你的手都在抖。” “我这是激动。”岳人歌替他理好头发,弯腰蹭了蹭他的鼻尖,“这个人很重要。对我爸爸很重要,对我们家族很重要。” “谁啊?” “我们最大的生意合作伙伴,路易。蒙德。” 蒙德先生是伯恩丘地区最大的酒类经销商。像岳人歌他们家这样的大庄园,每年产的酒基本都已定了去处。所以他们惯常低调,不屑于上电视做各种宣传。宣传是为了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而凡尔赛一点地说,他们并不需要。 蒙德先生,据岳人歌说,已经和他们家合作了数十年,是近乎朋友一般的存在。但这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因为见一般的朋友,岳人歌不会专门换一身笔挺的西装,带李牧去见。 “我也要去吗?”李牧一听对方的来头,先是有点怵了。他不会法语,对葡萄酒也是一知半解,这样尊贵的客人来,他做做花瓶倒也罢了;若是出了什么洋相,最后不也还是丢了岳人歌他们的脸。 “没事,”岳人歌说,“机会难得,带你去见见。再说了,你这么优秀,怕什么。” 最后一句话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岳人歌看爱人的滤镜简直有五十米厚。李牧挣扎了一下,想想自己都已经这样盛装打扮了——穿的是岳人歌几年前的西装,对他而言略略有点紧了,不过仍旧合身。因为是上好的质地,自然而然衬托出一种超凡的气质来。 岳人歌按着他的肩膀在镜子面前欣赏了一下,等母亲大人又一阵高声催促响起来的时候,岳人歌带李牧下了楼。 “蒙德先生已经来了。”母亲说,“你得先去跟人家道个歉。” “我会的。”岳人歌微微一笑,拍了拍李牧的背,“走吧。” --------作者说------------ 搓搓手准备过年~ 第72章 是我该跟你说对不起 蒙德先生年逾七十,原先金黄的头发已然花白。白得彻底,倒如一捧雪,于是显得干净。他是个讲究人,出门必将自己收拾得清楚整洁。皱纹横生的脸上没有胡茬,一双灰蓝色的眸子炯炯有神。 老先生身体硬朗,也是穿着笔挺的西装,右手拄着根金属拐杖——看不出来他需要,可能也只是做做样子。 父亲已经在一楼的会客室陪他说了一会儿话,岳人歌甫一进门,扬着嗓门一叠声向他道歉。蒙德先生喜欢岳人歌这张扬的性子,竟也站起来,和岳人歌亲密地拥抱一番。 灰蓝色的目光落到李牧身上,微微地凝滞了一下。 “蒙德叔叔,这是李牧。”为了让李牧听得懂,岳人歌特意改换了英语,“是我的朋友,从中国来。” “李牧,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蒙德叔叔,他是我们家的大客户,好朋友。叔叔是看着我长大的,对吧?”后面那句话是跟蒙德说的,听起来竟有几分撒娇的意思。 蒙德冲李牧微微一笑,问了句好,又拉着岳人歌坐下了,聊了些家长里短——用的是法语。 岳人歌八面玲珑,坐在会客厅的长沙发上对答如流。李牧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眼神却不安分。昨天抵达时匆匆一瞥,只以为这里是普通的办公楼,Jean先生在这里处理一些公务。没想到这样一个会客厅也不简单。 面积不算很大,八九十平,铺了一层浅色木地板,吊顶高,有一面墙是整墙的落地窗,可以看见院子里栽种的榛子树。一进门便可看见顶天立地的展示墙和收藏架,当然只是家族收藏的一小部分,李牧只随意一瞥,便看见前几年出产的一款霞多丽。 伯恩地区当然还是白葡萄酒的天下。 会客沙发靠近落地窗,秋色怡人,酒香也怡人。已经开了一瓶白葡萄酒,因离得远,李牧尚未看清楚它的标签。蒙德先生饮了一小口,咂摸品味了一会儿,笑着摇摇头。 Jean急切地说些什么,李牧只听见蒙德连连说:“Non,non。” 李牧也得到一小杯,白葡萄酒是淡淡的水晶色,如同经过提炼的流动的矿石。他举起酒杯闻了闻——岳人歌临时培训,告诉他喝酒之前先闻气味,再慢慢品尝——是与黑皮诺不同的,与他所喝过的葡萄酒都不一样的味道。 “这是阿丽高特。”岳人歌低声解释,“爸爸前两年买下两公顷的园子,大区级的,种了阿丽高特和霞多丽。这款酒是用阿丽高特酿的,他想卖给蒙德先生。” --